最近長榮航空爆發《請假風波》,讓該公司陷入了一場勞動爭議。其起因是一位34歲孫姓空服員於9月底抱病執行飛往米蘭的長途飛行,返台後身體不適旋即就醫住院,最終因病情急速惡化,16天後於10月10日不幸逝世,引發社會對空服員請假制度關注。
事情發生後,桃園勞動處馬上派員前往勞檢,但調查結果顯示,長榮航空的空服員工時和輪班間隔都符合《勞基法》規定,公司也未拒絕空服員請假。但或許每個產業都有不同屬性,就像生產線、航班、餐廳內外場都有輪班制,若同仁臨時請假都會造成排班人力調度上的困擾,所以長榮航空就設計「臨時請假」以扣點的方式來減少航班人員杜絕臨時請假,每次臨時請假,不論是病假、事假或特休都會扣點,平日請假扣一點,週末或連休請假扣雙倍,而這些點數將影響後續考績及換班資格,一旦扣點多了,就會排進紅眼航班、短轉航班或最不希望排到的待命班,也因這扣點的管理模式,讓許多空服員為了不被扣點,即便身體不適也照飛,這猝死的空服員可能就是因此想撐一下,之後再安排就醫檢查,但沒想到最後病情惡化而離世。為讓同仁更了解我們公司相關請假規定,特別在此說明請假類別與天數,詳如下:
| 假別 | 依據法規 | 給假天數 | 是否給薪 | 備註 |
| 事假 | 勞基法第43條 | 1年合計14日內 | 否 | 需事前申請並說明事由 |
| 病假 | 勞基法第43條 | 不超過30日(未住院)或1年不超過1年(含住院) | 是,給半薪 | 須檢附醫師證明 |
| 公假 | 依相關法令 | 依實際需要 | 是 | 如陪審、兵役教召、投票等 |
| 婚假 | 勞基法第43條 | 8日 | 是 | 須於結婚日前後3個月內請完 |
| 喪假 | 勞基法第43條 | 8日(父母、配偶)、6日(祖父母、兄弟姊妹)、3日(曾祖父母、配偶父母) | 是 | 須附證明文件 |
| 產假 | 勞基法第50條 | 8週 | 是 | 須附醫師診斷證明或出生證明 |
| 陪產假 | 性別平等法第15條 | 7日 | 是 | 配偶生產前後請假 |
| 生理假 | 勞基法第14條之1 | 每月1日 | 是,給半薪 | 須於當日或次日補假單 |
| 育嬰假 | 勞基法第50條之2 | 留職停薪最長2年 | 否 | 僅限子女未滿3歲者 |
| 特休 | 勞基法第38條 | 依年資給予 | 是 | 可分次請,若當年度未休完,可延後三個月。若仍未休完,則以獎金付清。 |
| 颱風假 | 災害防救法第17條 | 由各縣市政府宣布 | 是 | 縣市政府宣布「停止上班上課」 |
總之,「幸福企業」一直是我們努力學習與追求的目標,我們的「請假制度」不但要「合規合法」,甚至要「從寬處理」,大家「將心比心」,同仁能理解公司做法、公司能體恤同仁辛勞,大家勿擔心公司或主管無故刁難。另根據調查,若有事或身體不適未能請假而勉強到班,其實工作效率會降低很多,所以個人或家裡有事或身體不適,就請依規定請假,好好協助家人或休息或去看醫生。
文/劉昌奇Charles 實創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