股東常會

2025-05-28

一年一度的「股東常會」於週三(5/28)下午召開,「股東常會」是指公司每年依法召開的一次會議,由全體股東參與,目的是討論和決議公司經營的重要事項。依據公司法的規定,股份有限公司每年至少應召開一次「股東常會」,通常在每會計年度終了後的一定期間內舉行。我們股東有300餘位,股權分散,要達到開會法定股數的門檻,確實需要承辦同仁用心的聯絡與確認,其實我隨時都在關心是否能達到公司發行股數二分之一的最低門檻?非常希望股東參與,但又擔心股東來太多,我們會議室坐不下,也詢問承辦同仁公司附近是否有其他較大的會議室可借用等備案?最後要非常謝謝股東們的支持與信任,讓我們得以順利完成這艱鉅任務。

「股東常會」的主要功能在於1.審議財務報表:如資產負債表、損益表及監察人查核報告書、會計師查核報告等。2.盈餘分配或虧損撥補:決定是否分紅、發股利等。3.董事、監察人選舉或改選(每屆3年)。4.重大決議事項:如修改章程、資本增減、併購、解散等。5.其他依法需經股東會決議之事項(如對外簽署合約、資金運用等重大事務)等。其召開程序則有1.董事會召集:由董事會發出召集通知。2.提前公告:須在會議前至少20日公告。3.開會方式:可以是實體、電子或混合方式(視公司章程及法規)。4.表決方式:可採舉手表決、書面表決、電子投票等。至於股東權利有投票權:依其持股比例行使;發言權:可就議案發言或提出問題;提案權:大股東可提案或提名董事候選人(有股數門檻)。另根據《公司法》相關規定,股東常會議事錄應於會議結束後的15日內完成。會議議事錄是一項重要的行政工作,目的是記錄會議過程中的討論重點、決議事項及出席情形,並作為日後追蹤、查證、法律依據之用。且議事錄應注意事項1.真實性:記錄應忠實反映會議內容,不可虛構或誤導。2.合法性:若為股東常會、董事會等,須符合法定召集與表決程序。3.保存期限:依公司法規定,議事錄應簽名蓋章後保存多年不等。4.電子化:如採電子會議或視訊方式,也需載明方式與存證資料。

其實經營公司非常不容易,對外一切作為要合法合規,對內又要取得所有股東及董監事的信任與支持,並且要凝聚公司同仁的向心力,方能使公司持續成長,並茁壯成為優秀企業。至於何謂優秀企業?我想借用商業週刊何飛鵬創辦人所說的「可大、可久、可敬」的三種層次與境界來形容,「可大」到規模屹立不搖、「可長可久」到不受一時景氣榮枯影響,「可敬」到成為被尊敬的企業典範。期待我們公司透過內部不斷的價值提升來創造「可大可久可敬」的優秀企業。

文/劉昌奇Charles 實創國際生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長